我院2019年度任课教师绩效考核方案
发布时间:2019-03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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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admin
为了真正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、师资队伍的优化建设和经济效益的增长,造就一批教育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,让全社会赞誉、让家长放心、让学生成人成才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根据我院2019年度制定的“全员素质提升十五条”,制定出全体任课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如下:
除工作室负责人按照“工作室制”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,其他教师全部按照本方案进行绩效考核与奖惩,考核的具体指标详见教师教学能力评价表(附件1),考核评价的主体是二级学院,二级学院院长按照总的指标体系每月自行进行具体考核。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考核评定,必要时学院可以复查与再次考核评定。根据考核评定结果上相关会议审核发文确定结果。教务处每月不定时进行阶段性抽查,及时指导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,否则追究教务处领导及成员的责任。
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者判定为不合格,限期两周进行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者停课处理直至解聘。
除工作室负责人按照“工作室制”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,其他教师全部按照本方案进行绩效考核与奖惩,考核的具体指标详见教师教学能力评价表(附件1),考核评价的主体是二级学院,二级学院院长按照总的指标体系每月自行进行具体考核。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考核评定,必要时学院可以复查与再次考核评定。根据考核评定结果上相关会议审核发文确定结果。教务处每月不定时进行阶段性抽查,及时指导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,否则追究教务处领导及成员的责任。
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者判定为不合格,限期两周进行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者停课处理直至解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