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
招生章程
一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 教育部规定的“学院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
二、学院招生规模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分配,实际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 规模。
三、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,确定调档比例。录取时,学院根据报考 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四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制定的体 检标准。
五、高考成绩满足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在该考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,学院将按照考生的 投档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六、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,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“分数优 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七、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,承认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 关政策给予的加分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,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。
八、收费标准: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
九、本章程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负责解释。
二、学院招生规模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分配,实际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 规模。
三、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,确定调档比例。录取时,学院根据报考 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四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制定的体 检标准。
五、高考成绩满足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在该考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,学院将按照考生的 投档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六、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,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“分数优 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七、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,承认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 关政策给予的加分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,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。
八、收费标准: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
九、本章程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负责解释。
注: 1.本校为全国计划内统招院校(信息教育部备案)
2.本表计划数为拟定全国计划数。
3.计划数以内蒙古教育厅公布数据为主。
4.各省计划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
2.本表计划数为拟定全国计划数。
3.计划数以内蒙古教育厅公布数据为主。
4.各省计划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